趁紅燈「滑一滑」低頭族吃罰單
元旦上路 平板放腿也不行
2012年12月27日
機車罰1000元 張良一攝
【連線報導】明年元旦(下周二)起,全國近2000萬輛汽機車車主,若邊開車邊當「低頭族」將開罰!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昨街頭模擬宣導,強調就算停車等紅燈時拿手機拍照、滑一下平板電腦頁面,或行進間將平板電腦放大腿上都不行,違規汽車駕駛人罰3000元,機車車主罰1000元。部分警員憂心執法有模糊空間,易引發爭議。有車主則說,平板電腦放大腿都不行,法規訂太嚴。
汽車罰3000元 施昂強攝
因應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法,下周二起騎機車或開車時,禁用手持式行動電話、平板電腦、相機等其他類似裝置,包括使用即時通訊軟體、玩遊戲、收發電子郵件、拍錄圖像影像等,都將開罰。另無照、初次領駕照未滿兩年新手、職業駕駛等三類駕駛人,酒測值標準由0.25毫克下修到0.15毫克。違規當低頭族或酒駕將依法開罰。
騎機車拍照將罰
北市交通大隊昨由專人模擬「低頭族」取締原則,安排汽車駕駛人在開車時,低頭用手滑了一下平板電腦頁面,被警員看到並攔下開罰3000元,機車駕駛邊騎車邊用手機拍照,也被攔下取締告發1000元。
北市交大執法組長黨一凡說,取締汽機車低頭族時,警員會依現場狀況認定執法,汽機車駕駛人在開車或騎車行進間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,或遇塞車與停等紅燈,不管有無熄火都在開罰範圍;他並強調,即使僅將平板電腦放大腿上都屬危險駕駛,將開罰。警員執法時胸前會裝俗稱「口香糖機」的小攝影機錄下取締過程。
北市交通大隊長張夢麟還說,汽車駕駛人可提供行車記錄器檢舉前方機車族,可作為開罰證據。
但行人與騎單車使用手機,因現無法律規定,目前僅勸導。
目測取締有爭議
高雄市交通大隊昨說,明年元月2日至4日專案執法,但如駕駛人看到警察立刻將智慧型手機介面切換到首頁,警員沒看到其玩手機而開單,恐引發爭議。
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專任副教授張勝雄認為,取締低頭族恐有困難,因警員若只憑目測、無法當場拿出證據,極易遭車主否認,且受到「搶錢」的民怨壓力,執法也恐無法落實。
行人不罰 余志偉攝
「行人也應開罰」
開車族宋先生說,車子停等紅燈時,只是回App應不礙事,取締對跑業務很不方便;也有車主說平板放大腿都不行,法規太嚴。
機車族蘇小姐批行人低頭玩手機,沒在看馬路更危險,騎單車速度也很快,玩手機更危險,也應開罰。行人鄭先生說,汽機車駕駛人低頭玩手機太可怕,要嚴格取締。
元旦起低頭族開罰資訊
◆開罰範圍
.騎機車或開車時,不能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、平板電腦、其他類似裝置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,包括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如LINE、玩遊戲、收發電子郵件、拍照或錄影,或以MP4看影片等。
.邊開車或騎機車邊拍照,或將平板電腦放大腿上,皆屬危險駕駛。
◆罰則:汽車駕駛罰3000元,機車駕駛罰1000元
◆執法原則
.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進中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,或在塞車與停等紅燈時使用都會開罰;警員將依現場狀況認定,並可攔檢開罰,必要時會錄影存證。
.未規定行人與騎單車不能玩手機,未來僅勸導。
資料來源: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
- Dec 27 Thu 2012 17:17
(懷翰)趁紅燈「滑一滑」低頭族吃罰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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